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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因斯人已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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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雾萦谷,红日东升。

苍翠漂亮的山林被微金的阳光满照,不知名的鸟儿隐在其中,尽情施展它那引以为傲的歌喉,清脆悦耳动听极了,像能工巧匠做出的巧妙银铃。

马车缓缓压过小道,半点也不带着急的。

素颅斜倚在马车壁上,昏昏欲睡。由他驾驶的马车前,黑马眼睛骨碌碌一转。

这马往后瞟了一眼,确定的确没有风险时,就肆无忌惮将那蹄子放下来,不疾不徐的进着,甚至还有把嘴巴伸到路旁野草上咬一口的雅兴。

车轮转了两转,停的干脆。

马车里正低声交谈的两人同时止住了话头,李熠侧耳倾听一会儿,只有素颅雷鸣一般的鼾声和拉车马兴奋嚼草的“咔嚓”声。

他掀帘一望,又回头看向慕偕,摇了摇头:

“没有异常。”

“那继续说,若是内忧外患并发,再遇上边境倒戈相向……阿熠,你怎么看?”

“我没什么看法,”李熠把头往后靠着,舒舒服服给他自己倒好一盏茶,神色里掺了些不易察觉的疯劲,“要么把他们都杀死,要么亡国……”

说完,李熠蓦然顿住,他垂下眸子尝了口茶,没再说话。

“都杀死……这不是和慕偕一样了吗?”

………………

素颅醒来,便在那大黑马头上拍了一掌,厉声喝道:“还不停下!拉车!”

马儿忙抬头,不敢出一点声,只迈开四蹄埋下头去认真拉车。

山路十八弯,这马硬是把车拉的平平稳稳,素颅笑眼瞧着它,夸奖:“真是聪明,一点就通,比蓝好多了……”

说罢,他环顾四周,寻找蓝的踪影。往日他这般说了之后那家伙总搞偷袭,这次恐怕也不例外。可不论他怎么找,都不见他。

好生奇怪。素颅想。

车走的下山路,渐渐远离了清静,重回了喧嚣。这是进郦州城了,快要到岭南宫。

岭南宫又称“九华府”,据说是前朝第一巧匠“婆罗生”设计建造的,历史悠久的很。

城里街头熙熙攘攘,摊贩叫卖声亦是不绝于耳,那小摊上,有卖菌子的,有卖公鸡的,还有的,正卖着自己的孩子。

头上插个草标,就等着有缘人。

卖儿鬻(yu,四声)女之事,古已有之,到了本朝,虽然屡禁,却依旧是不止。毕竟每个地方都有贫富之分,富人锦衣玉食,穷人饥寒交迫。

李熠不再继续看下去,他眯了眯眸,又一次觉得这世道如此不公。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阿熠,世间百态就是这样。”慕偕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道。

李熠弯弯眸子,扯出一抹笑来:“慕偕,若你登位,须得做个好君王。你要知道,君为舟,民为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他不知道慕偕有没有听进去,他只看到慕偕也笑了一下,不曾点头,却也没有摇头。

一个国家如果想要长久,就必须要重民生,施仁政,正法度。这些,慕偕当然知道。

要想做到这些,其实不算特别难,但哪个皇帝愿意这般辛劳呢?在这些举措之前,不仅要除奸佞,要拔人才,还要得权柄。而权柄,是最危险的东西。

有钱,能使鬼推磨。

有权,能让人和鬼都推磨。

李熠支起手肘托着脑袋,不知在想些什么。

马车里静谧万分,只剩下了轻轻的呼吸声。

窗外天色灰白,光线不亮不暗。一只不知名的小鸟立在又抽出几片嫩叶的树枝上,鸣声清而脆。鸟儿有只漆黑的喙,雪白的胸脯上铺了片夕阳般的茜草红,浅灰色的小脑袋正四处打量,而后拍一拍翅膀,落在了他们的马车顶上。

十几里长街过去,马车在一道气势恢宏的大门前停下。门楼高耸,赤柱入云,黑色瓦片铺陈,撑起翘脚飞檐。

素颅从马车上跳下来,习惯性拍拍掌,对着里面喊道:“殿下,到地方了——”

李熠率先出来,便见素颅一脸混不吝的笑,他转了头,慕偕也下了马车。

“辛苦将军了。”慕偕说。

素颅则是笑着连连摆手:“什么辛苦不辛苦的,没累着殿下您就好。”

在李熠看来,这人说话喜欢拖长腔调,处处都是漫不经心的懒散,保准不是什么好人。只不过,听着慕偕对他的称呼……这人竟还是个将军?

素颅带着他们穿过前面几道门,这就快到正殿了。及至中门,却来两名小厮,引着慕偕往偏殿去。

李熠本想在此等候,素颅却对他说:“李小将军,宴会马上开始,耽误不得。”

宴会主厅里。

岭南王夫妇坐在末席,首位被他们留给了慕偕,说是为了表示尊重。

实际上,首席不落座,其余众人都不能落座,首席不动筷,其他人都不能动筷。而现在,早已经杯盘狼藉、把酒言欢了。

丝竹管弦齐鸣,气氛是格外欢快。李熠默默在他们留的客座坐下来,只咀嚼着一小块桂花糕点。

须臾。侍者上前,把那狼藉桌案收拾干净,乐师也都停了拨弦,将乐器放下来,王公贵族们个个整好衣袍,端上了庄严表情,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没发生过。

李熠瞧了瞧四周,几乎座无虚席,仅剩的两个座位,一个是慕偕,另一个……

“各位怎么都还没动筷子?太子殿下知道了,又要觉得是他自己的不是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这声音张扬得很,并不清朗,又若有若无夹杂了一些甜腻,音调却是连转几下,透着故意为之而显得生硬的俏皮。

满座的人脸色都沉下来几分。

李熠慢条斯理把那块桂花糕嚼碎咽下肚,撩起眼睫看过去,某个张扬自大的人正跟在慕偕身后,举着几根手指笑眯眯的和坐下来的众人打招呼。

李熠无端有些看不下去,正要低了头,却在望见慕偕时再挪不开眼。

缎面白袍纹饰优美,朱红色中衣外罩着雪色隐绣着鹤纹的大氅。行止间,举手投足尽循礼法,完美到无可挑剔。

他真的格外适合穿素净的衣袍,雪色衣衫,衬得他更加眉目如画。墨眸长睫、皓齿朱唇,不似真人,不像人间所有。

尤其那抹温润气,乃点睛之笔。

假若再来一次,不知慕偕真实模样的李熠依旧会被这副面容欺骗,最终深陷其中,然后无法自拔。

慕偕并没有追究他们未曾尽到的东道主责任,只缓步上了首席,坐定,环视四周。

莫名的气息席卷过来,似乎只带着些淡淡的威压,却让人忍不住臣服。

满座的人都咽了咽口中的唾沫,不敢直视这个明明只是一个少年的太子殿下。

李熠不同,他托了腮,弯眸浅笑着向慕偕看过去,甚至眨了眨眼,这位太子殿下可真是会“演”。

宴会将尽之际,岭南王拍了拍掌,侍者们排成一列进来,为每个桌上又上来了一道浮圆子。

胖嘟嘟圆滚滚的小圆子们挤在漂亮的玉碗里,李熠吃完了几个,它们便成功分散了开来,各自优哉游哉漂荡在汤面上,形成了不大不小的间隙,倒是别致。

这圆子是红豆味的,李熠不是很喜欢吃,他只将就吃了那么几个,便偏了偏脑袋,悄悄往慕偕那里看过去。

真不巧,岭南王开始说话了。

“今日元宵佳节,本王先祝诸位元宵快乐!佳节里,都得吃点浮圆子,免得回家挨饿,现在吃好了,也正省得你们婆娘再去做了……你们说是不是?!……嗝。”

岭南王大约四十来岁,络腮胡子长的很,头发花白着,用那玉冠松松垮垮束在一起,脸颊上两团红晕,明显醉的不轻。

新王后任他把头靠在她自己肩头,吃完了圆子才招招手命侍卫把岭南王拉走。她慢慢悠悠吃了盏茶,抬眸对慕偕歉意笑笑:

“殿下见笑了,”

“无妨。王爷率性而为,是大丈夫之举。”慕偕随口恭维。

“什么大丈夫不大丈夫的,他不过是个老点的男人罢了,”新王后冷哼一声,道,“就他?自己以为自己多厉害呢……他是谁啊?谁认识他吗?”

众人都竖起了耳朵,认真听着。

新王后却不说了,只淡淡道:“晚间有灯会,殿下可以同李小将军一同过去,那灯会挺不错的。”

旁边一道慵懒声音传过来,“岂止是挺不错,那还真就是称得上好。”

李熠循声看了去,正巧和傅久檄对上眼睛,对方眨了两下眼睛,露出个恶劣至极的笑。

晚间灯会,慕偕却没过去。

他仅仅在街角几乎无人问津的地方买了个玉兔灯笼,挑着回了岭南宫。李熠疑惑,便问他“为何不去”,而他,只说了一句话。

“过去都是我阿娘带我去的。”

斯人已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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