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人生有三大喜事,分别是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还有他乡遇故知。
很神奇,我的人生才即将走到三分之一,就已经把这三件喜事都经历了个遍。
我叫金夕颜,英文名是Flora,我自己给取的,希望自己像花朵一样娇贵、美艳。
我妈妈是钢琴老师,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天天听各种古典音乐,从记事起就开始接触钢琴。
4岁的时候开始上幼儿园小班,在我同桌滔滔不绝地和我说她妈妈带她去学芭蕾舞后,我也让我妈妈带我去接触了“芭蕾”,然后我小小的心脏就被这种踩在足尖上、穿着蓬松纱裙的舞蹈给击中了,踏上了学习的道路。
忘记在哪里看到过,美丽的东西都有着残忍的一面,我觉得说的很对,学芭蕾的过程既开心又痛苦,同时还要兼顾学习,但我都咬牙坚持了下来,不光成绩好,舞也跳得很好。
17岁那年,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申请英国的芭蕾舞蹈学院,然后就被录取了。
之后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顺利签约进了法国马赛国家芭蕾舞团。这里的工作氛围比舞蹈学院里好多了,没有背后搞小动作、欺负优秀新人那一套,同事们都很好相处。
度过实习期后,我在两年内成为了舞团里的第二独舞,三年后担任第一独舞的席位,离首席的位置仅一步之遥。
我的人生目标之一:以芭蕾为职业,至此成功实现,并且完美达到了我的预期,算是体验了一场金榜题名时的惊喜和激动。
第二个洞房花烛夜,我正在经历。
夏日的夜晚褪去了白天的燥热,咸腥的海风钻进人体舒张开的毛孔里,带着些许的潮湿,安抚着白日里被高温炙烤的汹涌内心,逐渐平静、平稳,直至平息。
在手机上打完最后一行字后,我点击了发送。
波琳娜在不远处朝我挥手,喊我过去。
她是一个热情的法国女生,我们两是同一批时间进舞团的,被分到同一个化妆间,化妆桌碰巧又互相挨着,彼此很聊得来。
“这里,这里!”
波琳娜激动地一把拉过我坐下,我看见面前的桌子中心放着一个空酒瓶,边沿处是一圈摆好的透明玻璃小杯子,里面倒满了酒香浓郁的龙舌兰,还有一小碟粉白的盐巴和切好的柠檬片。
围坐在一起的同事们脸上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和我预想的一样,接下来是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
前面几轮我的手气都很好,中央疯狂旋转的酒瓶都在我这边轮空,我既没有喝酒,也不需要完成游戏任务,直到下半旬,局势开始有些不妙。
有两次我都用喝酒代替选择真心话或者大冒险,等到酒瓶口第三次对准我的时候,前面灌龙舌兰的时候太猛,酒劲迅速开始上头,我不得不答应玩游戏。
我是一个拉不下脸又不愿冒险的人,加上同事们玩的比较开,我在两个任务里选择了真心话。
因为这个“真心话”,我其实可以说的真假掺半,甚至全部说假话,毕竟世上没有读心术,也没人会真的去一一确认。
“迄今为止你做过的最刺激的事?”
坐在我对面的女生刚问完,周围立即一片哗然,都说这个问题难度太低了,不够有趣。
另一个同事立刻接棒道:“违法的事做过没有?抽□□这种的不算。”
“哇哦——”现场的起哄声不断,同事们纷纷激动起来,显然这个问题彻底勾起了他们的好奇心。
“有的,”我一脸冷静,声音里是从未有过的镇定,“深夜挖坑、埋尸体,离开的时候恰好遇到巡逻的警察,我就开玩笑说我今晚一直在忙着埋尸体。”
“这感觉像侦探小说的开场!”
“Flora你别骗我们,我们要听真话——”
“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同事们对我的回答既满足又不满意,议论纷纷,声浪将我这个漩涡中心给淹没了。
正好我也无心去探听他们的想法,也不想再插话,任由他们去天马行空。
我侧身拉过桌子角落上的冰桶,从里面夹了两颗正方形的冰块,扔进自己面前空着的酒杯里,一仰头全部喝了。
放在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我拿出来解锁,之前发出去的短信得到了回复。
“同意分手,祝你幸福。”
嘴里的冰块一下嚼碎,顺着喉咙流进五脏六腑,此时此刻的我无比清醒。
八个字,我十年的青春喂了狗。
还在伦敦的时候,我在芭蕾舞蹈学院里有个相恋的男友,他和我一起考进了马赛的芭蕾舞团,只不过他中途因伤提前退役,没有再继续舞蹈事业。
他们家是律师世家,他也因此重新申请学校去攻读法学专业,考各类资格证书,开始继承家业。
尽管他时常在英国和法国之间奔波,我们算是半异地半同城,但我们的感情一直很稳定,直到去年他向我求婚。
原本是件挺高兴的事,可是他跟我说,婚后想要尽快有孩子。
我对孩子的事不热衷,却也不讨厌。
关键是我现在正处于事业上升黄金期,舞团里的首席已经公开宣布,她很快就要和家人移居加拿大,而凭我的实力完全可以胜任下一位首席,我不想因为生孩子而错过送到眼前的机会。
在我如愿成为舞团新任首席的一年中,舞台上的我光鲜亮丽,如同稀有钻石一般夺目璀璨。可一旦离开聚光灯,我与他分分合合、极致拉扯,十年的感情几乎消磨殆尽,我感到身心俱疲。
前前后后十年光阴,已然就是一场婚姻,我们之间还是美好的回忆更多,我体验过了,争取过了,也知足了。
在我法国闺蜜波琳娜的婚礼派对上,我主动选择了暂停键,也绝对不会后悔。
第三个,对我来说,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他乡遇故知,我遇到的,是我今生的劫。
我一生中有个污点,也是我经常被梦魇住的源头。
我害怕它,想摆脱它,却也知道那是白日做梦。它是我想尽一切办法,甚至穷尽一生,都无法彻彻底底从我的人生回忆录里剥离出去的东西。
我此后的生命,都将背负着它而存在。
我和夕柚从出生起就是姐妹,但我们并不亲密。表面上我们在爸妈面前维持着姐友妹恭,私下里我们也一起说笑、一起玩、一起学习、一起畅想未来。
但我们是不交心的,很多心里话哪怕对朋友说,我们两人也不会互相倾诉,想想都有些奇怪,明明在同一个母体中相依相偎了九个多月,我们两人从记事以来却始终隔着一层,这么些年也就这样过来了。
我一直在想会不会是因为我和夕柚是异卵双胞胎,比不上同卵双胞胎来得心有灵犀,我看不清真正的她,同样她也不知道真正的我,彼此之间只有浅层的了解。
就连身边的许多人都觉得我们两个不像双胞胎,先说相貌,我像母亲多些,夕柚更像父亲,个子也比我高些。
再说性格,很多人都夸我是个小太阳,开朗爱笑、平易近人,而夕柚总是冷着一张脸没什么表情,只跟很熟的人亲近,和天上清冷疏离的月亮一样。
我们两人努力保持着这样的相处方式,倒也相安无事,直到初三开始。
在此之前,我从没假设过要是没有夕柚,我的生活会怎么样,哪怕她有着让我无比羡慕的芭蕾天赋。
跳《天鹅湖》的时候,老师仅仅示范了一遍,她就学会了挥鞭转,一周之后能一口气完成32圈的高难度动作。但她却因为跳芭蕾伤脚趾的缘由放弃了舞蹈,轻而易举地丢弃了我视若珍宝的东西。
而我却要没日没夜地苦苦练习,练到双腿发颤、大拇脚趾开裂流血,才能堪堪追上她的脚步。
可我喜欢芭蕾,我就可以忍受它优雅的舞姿下带给我的一切汗水和伤痛。
初三那一年,我对青梅竹马的风夏从朋友的喜欢,逐渐演变成情窦初开后,想要恋爱的那种喜欢。“喜欢”这种情绪,是很难琢磨的。
一开始就是单纯的玩伴,时不时凑在一起玩。后来心动来得很突然,让我都有些猝不及防,我脑子里放空后只留下一个念头:他真好看,想和他一直待在一起。
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的青春期真是幼稚,尴尬到能用脚趾抠出一间客厅。
但那时候陷进去的我还没有之后的人生经历,没有成长为一个成熟理智、冷静克制的大人,着了魔一样痴迷于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风夏喜欢夕柚这件事,我很早就察觉出来了。
风夏这人,从小顺风顺水,要雨得雨惯了,偏偏夕柚不喜欢他,对他爱答不理的。
原因大概要从风夏四岁那年第一次来我家上课说起,妈妈在倒饮料时不小心拿错了杯子,夕柚在看见风夏捧着她的杯子喝橙汁时,估计就记恨上了。
因为夕柚她,对属于自己的东西有着很强的保护欲,细节上追求完美主义。
而风夏,对得不到的东西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掌控欲,夕柚就是其中之一。
其实后面我看的出来,夕柚应该是发现了我对风夏的感情,她已经连表面的客套和礼貌都懒得装了,对风夏的态度可以说得上差劲、甚至恶劣。
我明白她的用意,但那时候的我已经头脑发热,沉浸在嫉妒、得不到的漩涡里,内心住着一只扭曲拧巴、阴暗爬行的怪兽。
白天在学校里装作外表精致、性格阳光的好学生,一到晚上就像是生长于潮湿、无光处的彩色蘑菇,体内充满了既会伤害他人、也会灼烧自己的毒液。
我犯了一个至今为止都无比后悔,却再也无法弥补的错误。
午夜梦回后我通常辗转难眠,那时我就会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从头再来,我是不是还会做出和当初一样的决定?
说“不会”可能有些自欺欺人,我了解我自己,对已经属于、即将属于自己的东西,都有着疯狂的占有欲。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去年的夏天,我们离开马赛去尼斯进行表演,那天正好是夏至,难得晚上没有演出,我有一个同事过生日,早两天就在离剧院不远的餐厅里预订了座位。
我和几个女伴在结束下午的表演后,先用冰桶泡完脚,换回自己的衣服,卸下浓厚的舞台妆,然后精心打扮好一起出门,打算去周围的街道走走。
当地人没有夏天打伞的习惯,我白天的时候大多待在室内,渐渐就把遮阳伞忘在了家里。
头顶的阳光还算仁慈,空气中只有稍许的闷热与干燥,我把手掌平放于额前,挡去眼前的部分白光,以此来看清对面街口的红绿灯。
现在是红灯,我站在等待人群的第一排,心不在焉地看向对面,但眼神并没有聚焦。
马路对面的某个人似乎有些眼熟。
其实我不至于认不出故人,只是不敢相信。
无论我们是在C市的小巷相遇,还是在S市的街头相遇,都比在异国他乡的十字路口相遇更加真实。
我脸上的惊讶溢于言表,她的脸上毫无波澜。
很显然,她没看到我,一直低着头,偶尔抬起下巴,眼睛里一片茫然。
红红的信号灯还没变色,我的心却迫不及待地飞往马路对面。
——我要近距离看清她,确定那不是自己的错觉。
就在这时,一辆转弯的大卡车猛然横亘在我们中间,等到它离开时,信号灯也转为了绿色。
马路上的人流如过江之鲫,步履匆匆,对面早已没了那人身影。
我觉得自己出现了幻觉,开始去看心理医生,但没有丝毫作用,因为我不敢、不想、也不会说实话。
我不断地说服自己,那天看到的场景是幻觉,说得我自己都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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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
重物落地,水漫金山。
过了好一会,直到小腿处传来一阵酥麻,我才回过神来,自己一直保持着踹翻冰桶的姿势。
我慢慢收回腿,放到手边轻轻揉捏按摩,等麻意消散后赶紧放下裤管、穿好鞋,开始打扫现场。
幸好冰块只融化了一小部分,地上的水不算多,我清理好之后又去制冰机那边重新取了一桶冰块回来。
这次我怕自己再次情绪激动踢翻冰桶,直接卷好裤脚站了进去。
冰块真是一种好东西,我每次表演结束都要泡在里面,舒缓一下在舞台上负荷过重的双脚。
今晚的演出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