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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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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密的雨敲在外套的边缘,聚成大颗水滴落在游忱的肩膀上。

温执予沉默了一会,问:“你不介意?”

“有什么介意的?各取所需而已。”游忱迈开步子,“你看中我的血,我看中你的人,怎么算都不亏,等价交换来的感情比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实在多了,不是么?”

温执予抿了抿唇,“……所以现在的抗腐药都是共助会拿你的血制作的?”

“算是吧。”游忱随口道,“他们之前得到过一份我的血,用细胞再生技术复制了不少出来,但它只是红药的原料之一,不是全部。”

他忽然笑了一声:“说真的,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单靠我的血是不能抑制腐化的,你也是第一个只靠它就恢复清醒的人,这下好了,能省不少药钱,之后对我热情一点,给你算八折。”

“我没有拿你当急救包的打算。”温执予生硬地说。

他顿了一下。

“不要把我跟之前那个人混为一谈。”

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想向游忱强调这一点,以至于没有怎么思考就说出口了。

他不是原身那个骗子,不会为了从别人身上得到某些好处就出卖自己的身体。

“说得好像你不是失忆了,而是换了个人似的。”游忱的声音里滑过一丝玩味。

本来就是。

温执予收紧了一点胳膊。

哪怕在下雨,游忱身上也很干燥,处处透着阳光的味道。

头顶的外套像一个小型的庇护所,将一切阴冷都隔绝在了外面。

游忱说:“你也不要放心得太早,我的血只是红药的原料,今天的你也没有完全进入腐化,所以能靠它恢复过来,要是又像医院那次腐化度超过80%,还是要靠白药。”

红药是温执予平时吃的红色胶囊,白药则是那种1万一颗的特效药。

这次出来温执予本打算准备一颗,但白药必须由义工向共助会申请,每个病人只能申请一颗,使用时还要上报。

游忱说因为他之前在医院吃的那颗没有上报,所以不能再申请第二颗。

“我没有用你的血的打算。”温执予又重复了一遍,“你是不是天生的抗腐药对我来说也没有区别。”

“真冷漠。”

不小心踩进一个水洼里,游忱把温执予往上托了托,轻笑道:“我还是更喜欢失忆前的你一点,至少那个你对我的血感兴趣,我还有个理由能留住你。”

他幽幽地叹了口气:“比现在这个觉得我跟别人没区别的冰块好多了。”

“你为什么一定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温执予声音低沉,带着点浸了水汽般的喑哑。

他不会在这个世界久留,而原身又是个可恶的骗子。

“之前的我……还有现在的我都不是什么好人,有这个时间,你大可以找一个正常点的人,过正常点的生活。”

游忱却笑了,他笑出了声,比之前笑得都要久。

他偏了偏头,凑近温执予的脸颊,耳语般道:“因为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宝贝。”

……

两人回到停车场的时候,地面上的路已经几乎看不到了。

水面上漂着不少水狼的尸体,平头疤正收起他的外骨骼。

占满了血渍的金属骨架逐一折叠收缩,关节处冒出蒸汽,发出咔哒哒的摩擦声。

显然,这里刚刚也经历了一场恶战。

温执予累得不行,半路就开始犯困,被游忱又塞了一颗糖,勉强维持住了一点清醒。

游忱掐头去尾地跟其他人交代了一下发生了什么,听得达哥唏嘘不已,庆幸自己没跟着那俩人去偷腥。

辰溪听到两个雇佣兵被狼咬得死无全尸时闭了闭眼,牵着夏芙蕾走了。

平头疤表情凝重,其实从战斗中他也猜到了七七八八,但刚进入漫水之路就损失两个雇佣兵,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剩下的时间不要掉以轻心。”他看了眼依旧游荡在停车场附近几只放哨的水狼,吩咐道,“雨停之前我们先暂时留在这里。”

下雨的漫水之路比晴天时更加凶险,水面下多的是比水狼更加恐怖的东西。

有了曹胖和老鼠的前车之鉴,达哥和独眼瞎子都老实了不少,热情地加入温执予这桌吃饭。

雇佣兵信奉实力至上,温执予和游忱能在仿生人手下安然无恙地回来,说明他们至少比曹胖和老鼠战斗力要强。

三个雇佣兵两两轮班,二十四小时地放哨。

但令他们意外的是,那些水狼虽然一直在附近游荡,却没有再围攻上来。

甚至也没有其他常见的猛兽靠近这里。

达哥百思不得其解,还以为是他们献祭两名队友后时来运转,在灰烬回声巢连线抽了三次奖,结果毛都没中后才作罢。

雨下了整整一天,又等了一天,沙石路再次露出水面。

平头疤不敢久留,吩咐雇佣兵立刻收拾好东西,驱车离开了停车场。

……

漫水之路尽头。

与119公路交接的高地上,两个穿着厚实防水服,全身上下没有露出一点皮肤的人坐在一间废旧的红色电话亭上。

他们都戴着一种尖嘴的金属面具,头顶竖起两根兔子耳朵一样的金属片,厚实的镜片时不时旋转一下,像某些爬虫类的眼睛。

“感觉不妙啊……”

其中一个人紧紧盯着远处某一点的天空,透过厚实的凸透镜片,能看到那处天空正泛着柔和的粉色。

他抬手调整着镜片的位置,试图让那里的景象更清晰一点。

“我怎么觉得这片星云在往我们的目的地跑啊?唉,你说它不会真的进那座城吧……那可就玩球咯……”

矮一点的同伴看了他一眼。

“不会。”

他的音色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还残留着一丝变声期的沙哑,给人的感觉却非常老成。

“你怎么知道不会?”

少年一边一颗颗往枪里填子弹,一边认真地说:“金斯特说了那团星云在往119公路东边跑,灰烬回声巢的追踪从来没有错过。”

然而话还没说完他就挨了一个暴栗,老成持重的形象立刻碎了一半,“老十你干嘛!”

范十“啧”了一声:“干嘛……你说我干嘛?119公路的东边不就是漫水之路的西边吗?那座城就在西边啊我的哥,我真是白教你了!”

少年愣了一下,看了看东边,又看了看西边。

“啊……”

“我啊你个头啊!”范十对着他的脑袋又是一个暴栗。

少年捂着脑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个路痴。”

“路痴你还有理了,像你这样的路痴,在末世小说里都活不过一章!”范十恨铁不成钢地说,“也就是碰到我这么个好心人,手把手把你养这么大!”

少年咕哝一句:“半年见一面算什么手把手……”

范十:“你说什么?”

少年恢复了扑克脸,“没什么。”

他拿起枪继续往里面填子弹,动作一丝不苟,像在完成什么战斗作业的示范。

他手里的枪也很特殊,枪管是螺旋形,与之搭配的子弹表面也有着螺旋纹理,此时都放在少年脚边,规规矩矩地码成一排,一看就很有强迫症。

范十看了眼少年和他手里的枪,忽然有些感慨地叹了口气:“也算是有个手艺,饿不死了。”

范十是游走在119公路的无帮派拾荒者,跟公路商人、雇佣兵,甚至掠夺者都经常打交道,门道很多,认识的人会尊他一句“范爷”。

跟着他的少年是十多年前他在119公路附近捡的,范十原本打算把他带在身边当个小跟班,带了两天却发现少年有个致命问题。

路痴。

不是一般的路痴,是一撒手就没、去五十米外拾个柴火都能迷路的严重路痴。

在短短一天内找了迷途孩童不下五十次后,范十放弃了。

他把少年丢进一个荒废的避难所里,嘱咐他在此等候不要走远,每隔一段时间就过去看看。

范十本来没觉得他能活多久,全当养了个宠物,心情好了就教点旷野上的知识。

结果少年命硬地一路活到成年,范十寻思着既然如此就起个名字,让他随自己姓,号小一点,叫范九。

然后继续放养。

两星期前范十从泥之地一无所有地回来,顺道去看了少年一眼。

这一看可不得了,少年不仅从其他拾荒者那里学会了怎么打造基础的枪械,还觉醒了!

刚失去大柴的范十一拍大腿,二话不说把小九带走了,理由是:“你已经长大了,是时候带你去见识真正的旷野了!”

并斥巨资给他买了一个带语音导航的定位器,挂在耳朵上,随身携带,一旦走丢还能给他打电话。

“所以你为什么又要接泥之地的委托?”范九填完子弹,垂着一条腿在电话亭上坐定,“大柴哥刚死在那里,金斯特说避难区里的人都很复杂。”

“这你就不懂了。”

范十终于不再看那片遥远的星云,把视线放到一望无际的沙石路上。

“上次我去那里,碰到一个大人物。”

“大人物?”

“没错。”范十神神秘秘地冲小九挑了挑眉,“那个家伙只用一招就杀了你大柴哥……不过这不重要,那是他活该,我回去后打听了,他是个不得了的人,可能比女娲还要牛逼。”

“这不可能。”范九脱口而出。

“怎么?”范十咧了咧嘴,“觉醒后你也成女娲信徒了?祂老人家给你说了什么神谕?”

范九一本正经地说:“只有觉醒者才能聆听女娲的教诲。”

“你真是越长越没意思,跟个老头子似的。”范十唉声叹气,转头时忽然一喜,“来了!”

范九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见茫茫浅水滩中飞快驶来了一辆苔藓绿的迷你巴士,侧面图着一块非常亮眼的明黄色油漆。

范十从电话亭上跳下。

他腿上装备着一种弧形的、大约三十公分高的缓冲器,轻易就能化解掉从高处跃下来的冲击力。

缓冲器插入水中,又能保证靴子露在水面上。

“来吧。”范十对着小九招招手,“一会见到‘精卫’本尊,记得嘴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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