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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 > 沈疯子的男配夫郎 > 第16章 待修

第16章 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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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地到底不算很大,紧赶慢赶,沈崇欣终是在春耕结束前完成了任务。院外的银杏树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沈崇欣坐在院子里用心的削着自己一点点运回来的竹子。她做手工其实很差,但是有个词,叫做熟能生巧。

自打赵宸轩在相处间慢慢摸清了沈崇欣的性子,沈崇欣的生活可谓是处处顺心。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沈崇欣整个人都豁达了许多,行为处事愈发的随心,曾经被自卑掩饰的作死风格逐渐萌芽。

赵宸轩可能感受的不是太明显,沈崇欣待他一向很好,但溪口村的村民们可就不这么觉得了。因为她们才是真真切切的见证了沈崇欣逐步放飞自我的人。

她们再也不想看到沈崇欣从捕兽的陷阱里爬出来了。

只一次就堪称心理阴影。

为防沈崇欣再次掉坑里跟野兽搏斗,村里人不约而同的在陷阱周围设上了明显的标识,以警示旁人——特指沈崇欣——这里有捕兽的陷阱,不要中招!不要中招!!不要中招!!!

麻烦是麻烦了一点,至少图个安心。

倒是方便了村里上山挖野菜打猪草的男孩子们,村里人设的陷阱惯常误伤的一向是这些小小年纪就要扛起重担的男孩子们。但是村里人却从没想过为他们在陷阱旁边立个标识,都不用那么明显,只要做个记号他们就会主动避开。

但是在沈崇欣之前,从没有。

其实,从小跟着母亲漫山遍野的设陷阱抓捕猎物,沈崇欣怎么会分辨不出哪里有陷阱哪里没有呢?她分明就是故意的。村里的男孩子们没机会跟着母亲姐姐跑前跑后,但他们若是被误伤,想也知道,以村里人对男儿的态度,又怎么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呢?

所以为了他们的安全,她就只能亲身上阵了。

冒了点儿小险,好在结果是好的。仗着夫郎不知道她做了什么,沈崇欣心情愉快的哼起了小曲儿。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溪口村的村民们的确热情淳朴,但是跟种花家古代的重男轻女是一个道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是个女孩儿。村民们不会为了男孩子改变,就算她提出建议,也是一样的。谁会听一个疯子的意见。

想想也是心酸。

近些年其实还好些,再往前推几年,村里出生的男儿们基本出生就被卖掉了,就算养着也是为了长大些能卖个更好的价钱。就像沈家,怎么就那么巧生了四个都是女儿呢?

沈崇欣确定她肯定有兄长,甚至是弟弟,但是她已经不记得了。

若她能早些穿越就好了,那么她至少会把弟弟们留下。但是现在,一切都太晚了,以这里男儿们结婚的年龄,她的弟弟们早该为人夫侍了,这个时候再去寻他们就不合适了。

不过她有让豆饼盯着,若是有那个兄弟活不下去了,她定会把人接回来,不就是多一张嘴吃饭的事情吗?

她现在住的房子都有可能是花了卖她兄弟的钱建的,她给兄弟们养老有什么不对?其实也不见得需要她养老,卖的是自家人,村里找的买家都是精挑细选过的。

一个人一个想法,她觉得自由更重要,其他人可不一定这样想,古代不是还有宁为大家婢的说法吗?

所以,再看吧!

将准备好的午膳放进锅里温着,沈崇欣端着早膳进了屋。夫郎的衣服要买,家里的菜种也要买,她今天得去一趟县城。

“夫郎有什么想要的吗?”沈崇欣咬着筷子问道。

“妻主给我带些布匹回来可好?”赵宸轩假装思考了一会儿而后道。

沈崇欣身上的衣服已经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了,他虽然帮她把破洞都缝了起来,但是看着仍是一副乞丐的样子。他想给妻主做一套衣服,但是这算是妻主允许范围内的吗?赵宸轩偷眼看着沈崇欣。

算的…吧!沈崇欣有些纠结,她无法想象赵宸轩捏着针线做女红的样子,缝个东西还能说赵宸轩手巧是优点,做衣服……沈崇欣上下打量着自家夫郎非常勉强的点了头。

“对眼睛不好。”沈崇欣凭借自己绣十字绣的经验提醒道。

“我每日只做一个时辰。”赵宸轩轻声保证。

两个小时,沈崇欣换算了一下,放下了心。赵宸轩在她心里还是很有信誉度的,不像她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说过的话就忘记了。

挣钱不易,花钱却很容易。

记着夫郎的嘱咐挑好了布匹,又定下了成衣,沈崇欣随手买了菜种就准备回家。反正她也分不出好坏,菜种挑与不挑实则并没有多大分别。

“听说了吗?徐家家主死了。”

路人的话,让沈崇欣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不应该啊!她下手有分寸,绝不会……

“听说是被人闯了屋子,用板砖砸了脑袋,撑了几日还是去了。”不对,她把人打晕那一下绝对不致命,心中有事,沈崇欣呆呆的看着头上插着草标的男孩。

“大人想买吗?保证听话,只要一吊钱。”许是沈崇欣的目光在男孩儿身上停留了太久,该是男孩儿母亲的人热心的招呼道。

“不,不用了。”沈崇欣闻言连忙摆手跑远。

大家公子身边是不是都有一个小仆?沈崇欣想到这里脚步又有些迟疑,是的,电视剧里的大家公子身边都有,她家夫郎也要有。但是一个小孩子能做什么?让他陪着夫郎出门,都不知道是她家夫郎保护他,还是他保护她家夫郎。

沈崇欣数着自己剩下的铜板,往怀里一揣无视了集市里的男孩子们准备离开。

非常现实的问题——她没钱了。

真是堕落,她现在竟然连买卖人口的事情都做的这么理直气壮了。说起来,她家夫郎好像也是她买回来的……emmmmm,在这里买卖奴隶是合法的,她为什么不理直气壮?沈崇欣挺胸抬头,大步向前。

她想去一趟县衙,确定点儿事情。

沈崇欣偷偷摸摸的听着街上的流言,会有人说,在西和县就不会只有一个人说。果不其然,沈崇欣不一会儿就听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家主身亡,徐家彻底倒了,只留下一老一幼,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了。至于徐家家产,被管家接了手,还算她有良心,帮徐家家主收了尸,不然那人就要被丢到乱坟岗去了。

那为什么没丢?沈崇欣扁扁嘴,徐家家主这也算是苍天饶过谁了。

但是她还是想要知道徐家家主的死到底跟她有没有关系,沈崇欣难得出声打听了一下徐家家主葬在哪里。被埋了就不用她去县衙了,也是件好事。

沈崇欣晃晃悠悠的去了埋徐家家主的坟地,坟地边的草丛动了动,沈崇欣眼睛一眯一把扑住了路过的野鸡,真是半点儿都不心虚啊!

有什么可心虚的呢?

抱着毛都被揪掉了的野鸡,沈崇欣看了看近在眼前的坟,犹豫片刻还是先拎着鸡去了集市。白来的野鸡,无本的买卖,沈崇欣喜欢这个。

至于为什么知道它是野鸡不是家养的鸡,野鸡和家养的鸡区别还是很大的。就算是在这里,也不会有人抛弃三黄鸡去养山鸡。花了一文钱买了两只小鸡仔,沈崇欣轻轻笑了笑,毛茸茸的小团子,夫郎肯定喜欢这个。

如果没事,她能看着它们蹦跶一天也不会厌倦。

今天可真是热,也不知道夏天的时候会热成什么样,确定了徐家家主的死跟她没关系,沈崇欣在心里感叹了一句这人立仇真多,就毫不在意的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夏天的时候还要照顾农田,沈崇欣眯着眼睛,双手搭成小帐篷看着天上的太阳……

……

等等,她刚刚想了什么?错觉!绝对是错觉!

对,她刚刚什么也没想。

自我催眠结束,沈崇欣继续往前走去。两只可怜巴巴的小鸡仔随着沈崇欣的步子被晃得‘耶耶’直叫,特意换了一种走路频率,沈崇欣听着小鸡仔‘耶’出节奏的叫声笑眯了眼。

关好的房门突然被打开了一条缝,两只黄橙橙的小绒球被人顺着门缝塞进来。踉跄几步,小绒球抖了抖绒毛,雄赳赳气昂昂的巡视起了自己的领地。

‘耶耶’‘耶耶’

从小鸡仔被扔进来就一直盯着它们的赵宸轩见此皱了皱眉,拿桌上的篮子把它们扣了进去。

他一直就不喜欢小动物……这样会不会显得他很无情?赵宸轩顿了一下,改了说辞,他是不喜欢小动物进到屋里来。赵宸轩拎着装小鸡仔的篮子推开了门。

“妻主。”赵宸轩在院子里找到了自家浑身湿透的妻主。

“我把布帛洗好了,等晾干了你想做什么都行。”沈崇欣迎着夫郎不赞同的目光心虚的缩了缩脖子。

“嗯。”赵宸轩点了点头,继续盯着自家妻主。

“我在村里的木匠那里订了木桶,过两天你就可以用木桶沐浴了。”沈崇欣继续补充道。

“多谢妻主。”继续盯。

“……我以后不会了。”她就是一时偷懒不想烧水……用热水洗澡真的很麻烦啊!沈崇欣苦了一张小脸儿。

“妻主该多注意自己的身体。”便是已至初夏,山间的溪水也是冷的,怎能直接洗澡。尤其是现在,天气渐热,出了汗直接用冷水洗澡对身体最是不好,妻主记得不让他用冷水洗漱,怎么总不记得自己也需如此。

“你想出去转转吗?”那个词叫什么来着?踏青,对踏青。家旁边有个瀑布景色很不错,就是现在时间有些晚了,但不重要!

“妻主是觉得我太麻烦了吗?”赵宸轩眼中流露出一抹歉然,似乎是真的在为此反省。每天都要麻烦妻主帮他烧水沐浴,他好像的确是有些过分了。

“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爱干净是个好习惯,用热水洗澡对身体好,男孩子就是该精心一些。”沈崇欣见此连连摆手“若是连自己都不对自己好些,还能指望谁呢?”

“妻主是这么想的?”赵宸轩跟沈崇欣对上视线。

“……我以后会对自己好的。”沈崇欣僵硬的点头,她就是犯了一回懒,为什么会被夫郎抓住?果然懒这个东西偷不得,不,不止是懒,偷东西是不对的,什么东西都不应该偷。

“嗯。”把小鸡扔进沈崇欣刚搭好的鸡圈,赵宸轩浅笑着点了点头,把自家妻主吃的死死的。

“……”眼神一飘,沈崇欣抿着唇继续打磨手里的竹条,空气渐渐安静了下来。沉默却不尴尬,果然她跟夫郎之间没有共同话题,沈崇欣其实很喜欢此刻的安静,但是她担心赵宸轩不这么想,她又不会吟诗作对……也不知京中出来的男儿对什么感兴趣,胭脂水粉吗?

她不太能想象赵宸轩搽脂抹粉的样子,下意识的想起了春芳阁的老鸨,脸顶两坨腮红还打了彩色眼影的样子,沈崇欣被吓得一哆嗦,妖魔鬼怪快快退散~

“妻主快去换一身衣服吧!”赵宸轩注意到了沈崇欣的‘颤抖’。

刚洗过澡的沈崇欣看起来真的很显小,让赵宸轩有一种养女儿的错觉。

“你喜欢胭脂水粉吗?”沈崇欣突然开口问道。

“还好。”京中男儿出门前都会擦一些,但是现在他显然并没有这个条件。而且本身长得白,他其实并不常用到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里面有铅,对皮肤不好,你以后不要用。”沈崇欣其实不知道这里的胭脂水粉里到底有没有铅,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给胭脂水粉扣黑锅。

“我给你采花染指甲好吗?”沈崇欣想象了一下赵宸轩擦指甲的样子,觉得自己能接受,主要是赵宸轩长得好看,颜值高怎么打扮都是不差的,便是做出小女儿姿态也只是可爱而不会让人觉得违和。

“妻主若是不喜,我不用便是。”见沈崇欣小脸皱成一团,满脸不乐意却仍说可以去给他摘花染指甲的样子,赵宸轩没忍住再次露出了笑容。

“你不用顾忌我。”将此处的男儿代入上辈子的女孩子,沈崇欣觉得她家夫郎若是真的喜欢胭脂水粉也无可厚非。

“我并不在意那些,也无所谓喜不喜欢。”赵宸轩对胭脂水粉是真的不在意。

含笑的凤眼乍然对上沈崇欣专注的眼神,二人都是一愣,沈崇欣眼中的惊艳不容错辨,这双曾被人称作不安于室的眼睛,在承担了无数不属于它的骂名之后,终是迎来了一个女子纯然的赞叹。

与沈崇欣满是赞叹的桃花眼对视着,赵宸轩心中酸酸涩涩,忍不住将漂亮凤眼眯成了一条弧线,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

“嗯…嗯,我知道了。”慢慢回神,沈崇欣点点头在心里把胭脂水粉划分到了绝不会在她家出现的物品之中。

“妻主先去换衣服吧!”赵宸轩伸手推了推自家妻主。

“唉~”看着沈崇欣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赵宸轩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这世间长得漂亮的男儿有很多,读过书的也是,同时兼具二者的亦并不少。他在其中称不上突出,还有些见不得人的小心思……

若是沈崇欣见了真正温润如玉的翩翩少年郎,怕是会直接厌了他吧!

他已经在一日日的等待宅斗间失了本心,跟那些真正的正人君子比起来,他就像是劣质的赝品,学的再像也如东施效颦一般徒然惹人发笑。

也不知妻主还能喜欢这样的他多久,赵宸轩垂眸看着竹制鸡圈里的小鸡,真不甘心啊!为什么他上辈子没有选择留下?若是那时留下了,他大约就能一直是沈崇欣心中的大家公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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