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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 > 神仙拿了妖怪剧本 > 第62章 别乱摸

第62章 别乱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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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颜悔自知今日是当不上得利的渔翁了,不过她知道厉无情只会比自己更失望,还笑盈盈地拱起了火。

“厉郎啊厉郎,眼下看来你是比不上应郎了,那就别怪我改变心意,另奉他为王了啊!”

“随你的大小便。”

厉无情铁青着脸拂袖而去,朱颜悔巧笑嫣然地追在他身后。

“唉呀,我随口说说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你比厉鬼更俊俏,我还是更想由你来当这个鬼王。如果你有其他法子对付厉鬼的话,我也愿意帮你的。”

朱颜悔才不是真心想帮厉无情对付应长恨呢,而是这两个人一旦斗起来,两败俱伤之际,就是她的出头之时。

厉无情又何尝不明白这一点呢?不过她想利用他,他也可以将计就计地反过来利用她了。

“好啊,那咱们找个地方商量一下,看接下来该怎么办吧。”

.

锦霞峰顶,应长恨傲然屹立,俯瞰着那些仓惶逃离的身影,唇角噙着一抹轻蔑的冷笑。

“阿福,你的首战表现得很好。”

阿福落在主人的肩膀上,左右扭动了几下,一副被表扬后很是得意的样子。

对于阿福所表现出来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威力,阿难都被震住了,好半天才吁出一口长气。

“阿难弟弟,真没想到,你这个法宝炼成后这么厉害。”

应长恨低下头看着小不点版本的阿难,好气又好笑地道:“你现在这副小屁孩的模样,居然好意思管我叫弟弟?”

“这不习惯了嘛!”

顿了一下后,阿难又道:“你家阿福的杀伤力太强了,眨眼功夫就让这么多人变成了皮包骷髅的死人,以后还是尽量能不用就不用吧。”

“知道你是个好妖怪,轻易不想伤人性命。但这些人都是自己上赶着找死,你也提醒过他们了,他们自己不走怨谁呢?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惹犯我,我可是睚眦必报的人。”

苦笑着摇了摇头后,阿难问道:“对了,你之前是怎么认出我的?”

“你当街摔个大马趴的时候,系在脚腕上的铃铛露出来了。虽然你换了一张皮,但小铃还是老样子,我一眼就认出它了!”

“原来如此。”

“小铃,你不来跟我打声招呼吗?”

随着应长恨的点名,虎头铃铛自动脱离红色金刚绳结,从阿难的裤管下钻出来,飞到了他面前清脆悦耳地叮叮响了几声,仿佛在说“你好你好”。

阿福也认出了小铃,它似乎知道自己骷髅头骨的模样不可爱,又变成了那个憨态可掬的泥娃娃,再蹭过来想跟虎头铃铛套近乎。

小铃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看在应长恨曾经尽力搭救过阿难的情分上,就敷衍似的也冲着阿福叮了两声,把它激动得团团转。

“话说你怎么也变成小孩子了?”

“当初取心头血画符元气大伤,养了大半年才能重新化形,法力也更低了。为了自保就向你学习,变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孩子。”

“那你什么时候能恢复成年人的模样?”

“快了,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那这几天我先罩着你吧——阿、难、弟、弟。”

应长恨加重语气一字一顿地说出最后四个字,眸底藏着一丝促狭的笑意。

阿难很干脆地微笑点头道:“行吧,风水轮流转,现在换我当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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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逃离的修士走光后,原本热闹非凡的步云山,就恢复了荒芜冷清的面貌。

锦霞峰顶,满地东倒西歪的尸体中,仙剑日月明与摩宵宫的玄铁匾额,却以一个人字形相互支撑着立在一起。

阿难下意识地走过去,伸手想要摸一摸自己曾经的佩剑。

“别乱摸,这可是专克妖魔鬼怪的仙剑,你这种法力低微的小妖轻易触碰不得。”

神仙的神兵,就是妖魔鬼怪的天生克星。

妖魔鬼怪的法力越低,遇上神兵就越死得快;法力越高,就能与之周旋得越久。

应长恨走在阿难身后,一边出声阻止,一边出手抓住他的肩膀,让他的五指停在了仙剑前仅半寸的地方。

仙剑日月明,当年是明光以稀世金铁加上日精石、月华石共同锻造而成。铸成后剑刃晶亮,光芒耀眼,故此命名“日月明”。

日光之精,月光之华,共同缔造了这柄仙剑的赫赫威力。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从来没有妖魔鬼怪敢撄其锋。

阿难的手虽然尚未触碰到仙剑,但是日月明感知到有妖邪在靠近,一线金色神光闪电般亮起,如一枚小型光剑般直接刺向他。

还好应长恨眼疾手快,再次拎起他一飞冲开,险之又险地避开了来自仙剑的光波攻击。

“你这个法力低微的小妖,胆子倒不小。这可是仙剑日月明,居然敢上手就摸,不要命了?”

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遭到自家仙剑攻击的阿难,除了苦笑还是苦笑,他现在也只有苦笑的份儿。

虎头铃铛气炸了,绕着仙剑日月明飞个不停,一边飞一边疯狂作响,每一声都是在气势汹汹地骂街,类似“麻拉个逼你个大傻逼”之类的。

应长恨失笑道:“你家小铃好像在骂人——不对,是骂剑,而且还是骂得很脏的那种。小东西还挺忠心护主嘛!”

仙剑日月明不能碰,阿难又伸手试着去摸摩宵宫的匾额,却被应长恨一巴掌拍开了,毕竟这块匾额同样是能令妖魔鬼怪不敢近前的灵物。

“你怎么又乱摸,刚才的教训就忘了吗?你以前不会这么不谨慎的,变成小孩后怎么成熊孩子了?”

阿难苦笑着缩回手,他能说自己是情不自禁吗?

三百年前,傲然耸立于步云山的摩宵宫,是明光从小到大生活的家。

如今这个家仅剩下这么一块匾额,上头那三个金色大字,还是父亲曾经用鲜血和着金粉涂抹过的,让他忍不住想要触碰。

“说起来,你这样一个小妖,连仙剑都不能触碰,怎么却被一只法铃奉为主人呢?老实交代,你是怎么把小铃拐骗到手的?”

法铃其实和仙剑一样,都是用来降妖伏魔的法器。

按理说阿难一介妖怪,小铃不弄死他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认他为主人,将保护他视为己任。

这实在很没道理,让应长恨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阿难一本正经地回答:“因为我长得帅,特别招小铃喜欢,是吧小铃?”

虎头铃铛从疯狂作响的骂剑状态中暂停了一下,飞到主人的脸颊上亲密贴贴,以此证明他所言不虚。

泥娃娃阿福看了眼热,也凑上前想和小铃贴贴,它却满是嫌弃地闪开拒绝,继续飞回去冲着仙剑日月明重启疯狂骂剑模式。

目睹了这一幕的应长恨,煞有介事地点头道:“恐怕小铃对你不只是喜欢,没准还爱上你了,好令人感动的跨物种之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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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湛蓝透碧得仿佛是一块巨大的蓝宝石。一道御着飞剑高速飞行的人影远远出现时,应长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

刚才那些仓皇逃命的修士都唯恐走得不够快,这会儿居然还有人敢来,十有八九是消息不够灵通,还不知道这里出了事。

顺着应长恨的视线眺望了片刻后,阿难认出了来者何人。

“是阴有苓来了。万象宗把摩宵宫的匾额弄到这里时,她应该是不知情,现在才得到消息赶来索回匾额。”

应长恨道:“阴有苓也算是咱们的老朋友,这块匾额和这柄仙剑,就都交由她带走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行,就这么办吧!”

御剑飞近步云山时,阴有苓才发现此地有异。

曾经云集在此的修士都已经不见了,最高峰的锦霞峰顶更是遍布尸首,而且全是清一色皮包骷髅的诡异死相。

横七竖八的死人堆中,只有两个站着的活人。

一个是面孔苍白身材瘦削的黑袍男子,整个人如同利刃出鞘般寒光四射,令人一见生畏。

另一个却是糯米团子般雪白粉嫩的小道士,苹果脸上还挂着一朵可可爱爱的笑容,令人一看就想揉上一把。

这两个画风截然不同的人,站在一起别提多违和了,更遑论背景还是东一具西一具的死人堆。

阴有苓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判断局势才好。

——为什么这么多修士死在这里?死状还如此诡异可怕?

——这是谁干的?是那个黑袍男子吗?他是何方妖孽?居然能一个人屠杀了这么多人?

——还有那个小道士又是谁?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他们看上去不像是同一路数啊!

——这里的情况显然很不妙,那我还要不要过去呢?如果是去送死的话,那无极宗就真要完蛋了。

——我死了宗门就彻底无人可传,必须要小心行事才行。

一大堆问题在阴有苓脑子里涌现,让她谨慎地停在半空中,与锦霞峰顶的两个人遥遥相望。

在那两个人身旁不远处的地方,摩宵宫的匾额就和仙剑日月明一块相依而立。

眼神复杂地注视着那柄仙剑,阴有苓在心底恨恨然地想:都怪它——要是它没有现世,现在哪来这么多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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