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意味着他必须保持完美,装模作样是他从小的常态。
但他又极其矛盾,他憎恨被瞩目,却更加不能忍受被人忽视,为了自洽,他一直奉行一个法则,一个人如果被情感过度的牵制情绪和理智,就是不折不扣的蠢人。
他不需要活在任何人心里。
很多年后方惟易回头看他才发现自己那时候多幼稚,对真心的态度过于轻蔑是真的会遭到报应。
当他后来知道了余情生命中早有一个沈逸,他知道了沈逸的存在,见到了沈逸的样子,经历了有沈逸的余情,才明白那让他无法总是无法自控的,从齿缝到指尖,嘴里到心底那酸胀发麻的不适感来自什么。
余情从来不会吝啬对他的称呼,五花八门的,她对他私底下连名带姓直呼其名,在两边家人和邻居师长面前叫他小逸,不耐烦躁时叫他小老外,使唤他有求于他时喊他弟弟,无聊生气时喊他臭小子。
对沈逸她只会淡淡叫一声阿逸。
不同于对其他朋友的态度的直接和自然,她喊沈逸时总是语调轻轻的,伴着期盼的语气上扬。
方惟易的易和沈逸的逸,同音不同字,同调不同命。
该死的他凭什么要拿这么烂俗的剧本,好像自己是余情兴冲冲看到商品买一赠一的附赠。
方惟易此刻无比痛恨自己的敏锐和识相,为什么会那样清晰地感知到余情对沈逸的不同。
他是余情在她小世界亦步亦趋的同伴跟班,而沈逸则是她美好生活畅想未来的对象。
是饭桌前的端正坐姿,是菜是菜汤是汤饭是饭,是气氛轻松你来我往的默契互动。
方惟易后来早已经习惯窝在沙发上吃着浸着菜汤的米饭,装作一派天真烂漫,眼睛情绪晦暗。
他很好适应着这有余情的一切,却没能适应余情的生活里充斥着另一个人的存在。
他应当是第一个发现余情喜欢沈逸的人。
应该妒忌吗?他承认他此刻极度不爽,那股让人窒息的感觉又卷土重来,但他不会再当旁观者坐以待毙。
扑空的手没抓住一直无形之中往后退的余情,方惟易步伐迈近俯身看着她的眼睛微微一笑
“外面的风景逛累了吧,到时间了,我们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