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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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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汗水落在地上瞬间就被蒸发,微风带来土地与花香的味道,呼吸声越来越重,自行车停在铁轨前。

哐当——哐当——

“哥!哥!”隋青叶冲进麻将馆,气喘吁吁地扶住膝盖,呛人的烟味弥漫在他眼前,他抬手擦去眼前的汗水,“姨妈,我哥呢!”

康叶离叼着烟打麻将,小宝在这种环境下睡得居然还挺安稳。

“不知道!你哥那混蛋玩意儿,管他哪去了!和我没关系!”康叶离边骂边摸拍。

“老板——拿支软玉——”客人夹剌剌地喊。

隋青叶把烟给人拿过去,脸色红润地很好看。

“姨妈,你们又吵架了?哥哥怎么惹你生气了?”

康叶离冷哼一声,“回去写你的作业!”

见她不肯说,隋青叶也不打算继续追问,反正那两人三天两头吵架的,隔不了半天就能和好,没必要操心。他扛着自行车上了楼,累得满头大汗。

“哥!你在家吗!”隋青叶到处找。

厨房、卧室、厕所,每个地方都找遍了。然而奇怪的是,郑什的面包车还停在路边,明显没有出去跑车。他拿起电话,给郝直那边拨了过去。

没人接。

能去哪里了呢?

他走进卧室,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床头柜的风扇吹起他的额发,他盯着天花板上的蜘蛛网。

哥哥身上那股淡淡的,汽油的味道,残留在床单上,他翻过身,把脸埋进床单。

我会骑自行车了!他想兴奋地告诉哥哥。

郑什没回来,晚饭时间没回来,夜里也没回来,一觉醒来,还是没有回来。

过了收费站就是省城,高档汽车里冷气充足,然而郑什握着方向盘的手还是出了一层薄汗,他用余光瞥向后视镜。

万保宁低头看着报纸,烟灰抖落在车载烟灰缸里,一路上,两个人很少说话。万保宁身上有种粗鄙的,狠戾的气息,手臂上的刀疤很深,增生组织蔓延在周围的皮肤上,过于安静的氛围让人感到很诡异。

心神不宁。

屁大点事,不就是又被郑一那个混蛋玩意儿给拖累了吗,又不是第一次了,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头掉了碗大个疤,下辈子重开之后肯定比这辈子来得好。

出门前已经拜托康叶离照顾小宝和青叶了。

那个女人虽然是刻薄了点,但不会放着青叶不管的,他可以放心。

郑什深吸了一口气,在红灯前停下,“万哥,到省城了,现在我们去哪?”

万保宁的目光始终落在报纸上,他翻开另一面,纸页翻折的声音在狭窄的空间中放大了。

“龙泉山,全家福农家乐。”

郑什刚想问路怎么走,但他想了一下,没敢打扰万保宁看报纸,于是在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朝着路过的农民工打听。

“大哥,知道龙泉山全家福农家乐怎么走吗!”

农民工黢黑的脸上雕刻着深深的沟壑,热情地给他指路,“晓得晓得!你这门走,然后那门子走,到了加油站再找个人问一哈。”

“谢谢!”

“没得事没得事,老板儿你这个车才安逸哦!贵得很哈!”

“我就是帮人开车的,这辈子都买不起这么好的车!”郑什笑着摇起窗户。

发动机再次启动,车里又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他残余的笑容还挂在脸上,刚才那阵笑声此时想起来总觉得自己蠢蠢的,他心里忐忑不安,希望自己没有得罪万保宁。

正好油箱见底了,他去加油站加油的同时,打听了一下具体的路该怎么走。不少人看向他那辆车,奔驰S级,整个省城最多也就三辆,顶级富豪才开的车了。

搁以前,郑什这辈子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碰这么豪华的车,他甚至能说出‘要是能开上一次,拿命换都行!’这种话,可如今真开上了,郑什却不想拿命换了。

再度上路。

万保宁看完了报纸,十指交叉搭在膝盖上,阖眼假寐。

“想不想买一辆?”

郑什打了个激灵,赔笑道:“哥,您这话说得,能碰一下就不错,买一辆?这不拿我开涮吗?我的命也不值这么多钱啊。”

“呵。”万保宁勾起唇角,“小伙子,你还年轻,年轻人,应该有点梦想。”

梦想?他的梦想正在逐渐缩小,太过远大的已经万万不敢想了。

“你的梦想是什么?”

“说出来不怕您笑话,以前我还真想过开这种豪车,做梦都想,开豪车住豪宅泡顶美,可事实就是我上没爹妈,下有弟弟侄女,能把他们养大就算我有本事了,要是能有个修车店,那我嘴能咧后脑勺去。”

“还是那句话,年轻人,应该有点梦想。”万保宁说。

经过一番小小的波折,最终郑什还是靠着问路开到了龙泉山。全家福农家乐的面积很大,是个不错的休闲娱乐场所,专门修建的停车场里停放着不少汽车,其中也有几辆价格不菲的车辆。

前来迎接的小弟统一穿着西装,齐刷刷地站在两边,“万哥好——!”

郑什忙不迭地去给万保宁开车门。

万保宁的表情看上去很倦怠,他随手把包扔给其中一个小弟。

“叫山猫来见我。”

“是!”

这一路下来,郑什大概也摸清了这人的路数,有钱有势力有数不清的小弟,在省城混地风生水起,冉虎在他面前,那完全就是个弟弟了。

他跟着万保宁去了鱼塘,钓鱼的地方清了场,他坐在太阳伞下面悠闲地钓着鱼。郑什站在烈日下面,和其他小弟一样,站得溜直,一动也不敢动。

直到身后传来密集的脚步声,一个带着墨镜,从胳膊到脖颈都是纹身的男人走了过来,他把小弟留在外面,叼着烟路过郑什时,他墨镜下的目光似乎警惕地在郑什身上扫了一圈。

“万哥!回来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小弟好让人去接您啊!”山猫吊儿郎当地蹲在万保宁身边,从桌上的盒子里拿出一支雪茄,裁好了之后递给万保宁。

万保宁接过雪茄,缓缓吐出一口烟雾。

那味道,黏腻地让人觉得不舒服。

“找到郑一了吗?”

山猫皱起鼻子,“没呢,翻遍了省城都没找到,只怕是脚底抹油,早跑了,去了西伯利亚或者缅甸也不一定。”

万保宁抬了抬雪茄,“那是郑一的弟弟。”

山猫扭头看了过来。

“冉虎交出来的。”万保宁说:“蔷薇会所让冉虎给吞了,咱们在雁城的生意也被他吞了,这人胃口不大,就是恶心,仗着雁城是小地方,当地头蛇,以为咱们拿他没办法。”

山猫朝着郑什的方向咳出一滩口水,恶狠狠说:“您不早说,我这就带人去雁城,弄不死他。”

“回来。”万保宁叫住他,“咱们是生意人,打打杀杀那一套现在玩不了多久,一个县城而已,没多少钱。眼下最重要的,是把老大从北疆接回来。”

山猫信誓旦旦道:“这事儿您放心,上下都打点好了,要不是郑一,老大也不至于躲去北疆。既然那小子找不到,万哥,你准备拿他玩点儿什么?”

“这人车开得不错。”万保宁说。

郑什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山猫拨下墨镜,贪婪的目光像是要把他吞噬掉,嗓音嘶哑,“有意思,那让我陪他玩一把?”

万保宁将雪茄摁熄,闷闷嗯了一声。

“悠着点儿,别把人玩死了。”

什么意思?玩什么?郑什心中数不清的疑惑纷纷将他往深渊引去,他脑海中闪回过往种种,但其实,人生走到这一步并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

要是每个人的人生都能称心如意,那郝直的母亲也不会患上尿毒症,江少宇也不会被逼进复读班,张燕也不至于去给一个混蛋当情妇,每个人有每个人路要走,他也一样。

他握紧了拳头,在山猫走过来时,目光中没有闪现出一丝一毫的恐惧。

“玩过赛车吗?”山猫双手插兜,带着嘲讽的口吻。

郑什摇摇头。

“怕不怕死?”

“怕。”郑什说。

山猫吹了声口哨,“哟,想不到嘛,还挺诚实。万哥,我喜欢这小子。龙泉山,我搞一场比赛,赢了的话,你哥的事情就算了了,赢不了,啧,要不你现在剁只手,也放你回去?”

一只手,一条命,选哪个?

命运的分岔路口摆在面前,他没有选的机会,赢的机会似乎更加渺茫。也许聪明的办法是立马剁只手,然后捂着血狼狈地回雁城。只有一只手也不是活不下去,他咬着螺丝刀也能干修车的活。

但那一刻,一股莫名的不服输的勇气在心头浮现,他不想让自己后半生活在阴影或是后悔里。

年轻,有的是梦想和冲劲,不试一次就低头认怂,他这辈子没干过这么孬种的事儿。

“给我辆车,要四驱的,底盘得重新焊接防滚架。"郑什喉结滚动,声音却稳得出奇,"前悬架用双叉臂,后悬改多连杆,刹车盘换打孔通风。主减速器调到4.11,一挡齿比不能低于3.8。"

“他妈的!你当老子这里4S店!给你辆五菱宏光都是抬举你!”山猫的墨镜滑到鼻尖,嗓音沙哑地低吼。

郑什却不慌不忙地说:“再给我五天时间,让我试试路。”

“你他妈,来劲了是吧!知不知道你哥咱们惹了多少事儿,够你死十次的!少他妈给老子讨价还价!”

郑什的睫毛颤了颤,微微扬起下巴,“你怕了?”

“老子会怕你?!老子玩赛车的时候你他妈还在学拼音!”

万保宁朝他看了过来,“两天,我给你两天时间。”

郑什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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