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还是盯着我,眼神更冷了,直盯得我心里发慌。
倏而,她笑了一下,有轻蔑的意思——虽然比我矮,却有着高高在上的姿态,她说:“陆朝,你以为我是你吗?在心里给喜欢的人加分扣分的?”
我顿时僵住,不知如何解释,阿云又反问道:“所以,我现在是有多少分?噢~我想,前阵子大约是负了分,今天你这是又给我加到了几分呢?”
她看着我眼睛里,满是嘲讽。
她在嘲讽我对她的感情。
我心中一痛,有如被一把满是寒霜的利剑穿过。我张了张嘴,努力辩解:“阿云,我……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没有对你加分扣分,你在我这里,一直都是满分。”
前世今生,都是满分。
所以我才深刻知道自己的卑劣。
阿云看我的神色未变,好像在欣赏一个垂死之人的挣扎。
我知道我这些天的所作所为,实在难以让她相信,我此时也许只能剖心为证了。我垂死般看着阿云,只希望她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问道:“如果我说,至死不渝的爱,也需要经过层层淬炼,才能坚定不移,你,认同吗?”
阿云眼中的嘲讽渐渐消失,但还是没有马上认同,她不知道该不该信任我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轻轻地说:“真心的喜欢,是不会用分数去计算的。”
我心中震撼,我从未想到,原来真心竟是这样。
原来,阿云嘲讽的是分数制的本身。
我就说,阿云五分的喜欢也足以和我的爱比肩,甚至比我的爱还要纯真美好。
我心中羞愧,不敢再看,低头难语。
重来一世,我依然配不上她。
其实前世,哪怕是最初和阿云的相处,我也没有认为自己脏,我觉得这一切都只是合理存在的买卖,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没有贵贱——尽管我也藏着掖着不愿让人知道,但那只是因为我认为世俗的眼光太虚伪而已。
所以那时候,我总是可以大言不惭地消除阿云的疑问,说自己洁身自好,是清白的。
但是现在,哪怕是时间倒流,我现在真的清白,但看着阿云情感分明的眼睛,我还是觉得自己十分肮脏。
记忆的烙印再怎么淡化,我也肮脏过。
就在我陷入强烈的自卑中时,我又听到阿云说:“我若是喜欢一个人,会增加,会搁置,会放弃,但……不会减少。”
她的语气似有些惆怅,也许是在痛恨自己的不争气。
但是陷入自卑中的我却是一扫阴霾,心中一喜,抬起头,带着希冀,小心地问道:“真的吗?所以,所以说,你还喜欢我?”
再怎么肮脏过,我今生也是干净的,我想我的身体和心,有资格爱你。
这次,阿云却并不直接了,她傲娇地说:“我可没说那个人是你,你不要自恋。”
然后,她就转身就走。
我跟在阿云的身后,她赶我,我就给她讲起了她那部没看完的玄幻小说的感情线——即使阿云不回应,我也说得异常欢快。
那天,我像一只被主人找回的流浪狗,任她怎么甩,都甩不掉了。
在常湘中学附近的早餐店买早餐时,我们碰到了赵倾睢,他看了阿云一眼,又看了我一眼,视线又转回了阿云身上
这一次,我看的分明,他喜欢阿云。但,也仅是喜欢而已,一点点,不多。
他看我的眼神说不上善,但绝不是因为情敌之间——好像,只是不满喜欢他的人还有其它喜欢的人——即使他拒绝了阿云。
我想,这也是一种虚荣吧。
现在的我看着这些虚荣,竟然就像看待一片落叶一样,牵动不了半分情绪。
阿云也只是对他坦然地打了招呼。
笑容和善,但只是礼貌。
赵倾睢也自然地打了招呼,买好早餐就转身离开,没有一句多余的言语。
我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与阿云告别后,我在回学校的路上,思忖着告白。
我本来是想等到十月十日再对阿云告白的——那是前世分手的时间,我希望我们也能在那一天重新在一起,这样就好像没有分过手一样。
但是,阿云那样的急性子,若我再不告白,恐怕再有两次见面,她就又会在我前头告白了。
周六这天中午,阿云发来了消息:你在干嘛呢
我知道她这是想问我为什么不约她出去,可我要准备明天的告白,今天肯定是没有时间。本想着要回个温和点的话,但又起了捉弄她的心思,于是我就淡淡地回复了一句:我在准备事情
:哦
看着这简单的一个字,我突然有些头疼,这个女人总是这么不解风情,从不对我的事情有好奇心——或者,是好奇的,但又总是因为注意分寸和给人留空间之类的原因而不追问。
周日这天,一切准备就绪——昨天晚上,我就已经约了阿云今天见面,在一个热闹的广场。
12:58时,阿云终于出现。
迟到,是阿云对我展现的唯一的缺点,但这也让她显得不那么古板,而且,我喜欢等她。
她穿着白T恤黑裤子。
我穿着白T恤黑裤子。
我低了低头,偷偷笑了。
我们总是很默契。
我领着她往广场旁的公园走去,那里有一条石子铺就的小路,上面有我摆放的爱心形电子蜡烛。
一开始,阿云并没有注意这些细节,走了几步后,阿云终于意识到蜡烛的不同寻常,她的面色变得古怪起来,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我知道她是嫌弃这红色的蜡烛颜色丑,但昨天我在商店里寻思着白色的蜡烛也不对劲啊,所以只能买红色的了。
这条路不短,阿云的面色从古怪变得紧张,甚至还有些想退缩的感觉。
我知道,阿云是怕我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搞告白,她怕尴尬。
我知道,阿云喜欢低调,但她也说过,她偶尔也想享受张扬。
而我,我从来就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现心意,我也怕尴尬。——所以这次,选择在这样的场地,与阿云告白,也是在展露我破天荒的真心。
也许告白的方式没有什么新意,但却是我两世为人,第一次做。
为了这场告白,我把在Z市的朋友李海和在G市的发小吴煜都给叫来帮忙了,还有方泽,他们在人流中帮我维持着我用蜡烛和鲜花摆出的爱心。
我是早上七点就来的,所有东西都是我亲自摆放的,这三个朋友,只负责帮我维护。
等阿云走过了石子小路后,是一段五十米的红色玫瑰花瓣铺成的小路,尽头是竖着的一块宽有三米的巨大白色玫瑰花摆成的实心的爱心,最中间有一朵红。
——我向发小借了两万,才足以布置这份场景。
我知道方式不新,但只要足够大,那么我的心意,阿云便能最大限度地感受到。
阿云在看到红玫瑰铺的小路时就停下了,她看着尽头的巨大玫瑰,眼里是不可置信,她还想转身走,大约是以为这是别人搞的场景。
我拉住了她的手腕,对她笑着,示意她这真的是我为她做的,她这才放心地踩上那片花路。
我没有放开她的手腕,一直陪着她走到了那个白玫瑰前。阿云从上到下,看着这个巨大的爱心,非常仔细,好像在欣赏什么艺术品一样。
通过她的手腕,我能感受到她的颤抖,她的眼里已经蓄满了泪水,但是她死死控制着,始终没有落下来。
我静静陪着她,两分钟后,察觉到她情绪稳了下来,我才松开她的手腕,面对着她,说道:“至死不渝的爱,也需要经过层层淬炼,才能坚定不移。阿云,我对你的情感,或许没有言情小说里那么直接和平顺,但只有真情,才会反反复复,——最后留下的,唯有满腔坚定的真心。我知道你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本能,不该深思熟虑,但是阿云,我想得更久,更远,如今也更坚定了。”
一生不长,我想到了结尾,我对你的爱,此生不渝——我本想这样说的,可我知道阿云认为我们现在谈‘爱’这个字很不合适,她肯定认为我们相识尚短,而爱情是圣洁的,不该轻易说出。
尽管这是我经历了两辈子可以确定的爱,但阿云不知道,所以,我只能说:
“那种毫不犹豫的坚定确实很让人心动,但是,却未必长久,有那么多美好的爱情最后走向了分手,而我牵起了你的手,就不会再分手。”
“我喜欢你,经过深思熟虑,也经得起狂风巨浪。”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条项链,要给阿云戴上,阿云看到我伸出来的手,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我便走近一步。
阿云意识到我是要给她戴项链,才不再后退,我又走近一步,以环抱的姿势在她脑后佩戴那条项链。
戴好之后,我看到人群中方泽用手比划着“五、四、三……”
到时间了。
13:14
我放下项链,然后看着阿云的眼睛,说:“我喜欢你,阿云,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