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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小姐二小姐三小姐四小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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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碧华一个箭步,冲到了季锦棠面前,认真的说道:“季二小姐,我家大小姐不方便与您一起休息。您是黄花大闺女,我家大小姐也是,所以,我们就先回了。若您有空的话,可以来孔公馆找大小姐喝喝下午茶。”

“翎翎,我可以去么?”

季锦棠眨着眼睛,问的小心翼翼,真的害怕孔镜翎会拒绝。

“欢迎。”

孔镜翎看了一眼章碧华,猜到了她这么说肯定不是出于客套。

等离开了季家,刚坐上车,章碧华就说了目的,“大小姐,这个季家的二小姐人还不错,他们家是开采金矿的。不如我们就跟季家合作,从他们家拿一手的金子货源,然后我们自己再设计出各种饰品样子,请专业的师傅来手工制作,绝对能风靡整个北平!”

章碧华说的胸有成竹,她脑子里可有太多造型图案了,都是洋气又洋气的。北平的太太小姐们肯定也没见过。

所以她们要做这个生意。

季锦棠么?

当季锦棠把海棠酥捧到孔镜翎面前的时候,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海棠酥她小时候喜欢吃,现在已经不喜欢了。孔镜翎就觉得人哪,太无趣了。

她说:“你说的我会考虑。”

“给你。”

孔镜翎把一个灰色的布袋子扔给了章碧华。

“什么东西?”章碧华一脸疑惑,她是想打开来着,但是大小姐都还没下车呢,她着急打开不礼貌。

孔镜翎没有回答她,而是问:“上次我看你盯着那支睫毛膏,是有什么新的想法吗?”

“有那么一丢丢。”

其实不是一丢丢,是很大的野心。

孔镜翎开了点窗,夏夜的微风吹进来,吹散了酒意,她看着那轮明月,淡淡说:“说来听听。”

章碧华点头,就说了,“我们可以推出自己的彩妆品牌。后续我们还可以推出一系列的产品,比如手提包、斜挎包、背包,还可以涉猎服装、鞋子等等。将一个普通的彩妆品牌打造成商业帝国。甚至是顶级的奢侈品品牌。”

后世的化妆品牌子层出不穷,国内的化妆品好用实惠,但还是敌不过欧美大牌,基本上都被洋牌子垄断了。所以她就想,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好好的利用自己的想法与资源。国货,不输任何一个洋牌子。

孔镜翎听后,沉吟片刻。

她看着章碧华的眼睛微微亮了。

她说的很对。

“很好。”

“谢大小姐夸赞。”

“等大兴百货装潢完了,我们再好好谈论这个事情。”

章碧华颔首,坐的端正。

这事情可不好办,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什么都需要时间。比如大兴百货,就会是一个新的起点。

孔镜翎靠在了后座,闭了闭眼睛,休息了一会。

章碧华拿包里拿出一早就准备好的外套,盖在孔镜翎身上,又小心翼翼的把窗户关上了。风虽然不冷,但吹多了是要头疼的。

回到孔公馆,章碧华让司机等了一会,毕竟大小姐好不容易睡一会。她太累了,也太疲倦了。是该好好休息的。

等到孔镜翎自然醒了,章碧华才将车门打开,扶着孔镜翎回了小二楼。

“你早点去睡吧。”

“今晚不读书了吗?”

孔镜翎摇摇头,又掩嘴打了个哈欠。

章碧华点头,“好的大小姐,您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我随时都在。”

孔镜翎沙哑的“嗯”了一声,困意沉沉,冲了个凉就去卧室睡了。

章碧华则是打开笔记本,继续写起日记来:六月十九日,大小姐竟然问我好多问题,我很开心!哦天哪,我竟然才来孔公馆四天!却感觉像是来了好长时间……

今天的日记,章碧华写的多了些,自己一个人念着写着,写了整整两页,她写的一手好字,在台灯下异常温暖。

不过章碧华觉得字写的好的人是二小姐孔镜心,写的一手娟秀小楷,一撇一捺,美女簪花似的。都说字如其人,但也不见得。孔家四个女儿,三个女儿都在国外留的学,只有孔镜心是在北京大学念的书。也是唯一没去留洋的人。

心正字正,如同明镜。章碧华觉得,孔镜心的名字起的好。

将日记本收好,章碧华伸了个懒腰,看了眼外头的天色,她把窗帘拉上,哼着黄梅戏去浴室洗澡了。

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章碧华就躺在了大床上,床头柜上的一袋东西是大小姐给她的,里头铃叮咣铛的,章碧华纳闷,这大小姐是给了她什么东西?

她拾起身来,把那袋东西打开,取出里面的东西,竟是几块大洋!

大洋?

大小姐这是给她发工资了么?

可想想也不对啊!

章碧华把里面的大洋全部倒了出来,数了数,一共四块。其实也不用数……

章碧华就琢磨啊。

难道是她干了四天,所以是这四天的工资?可是既然是工资,怎么从季家出来要给她呢?这也不合理啊!

章碧华皱了皱眉,再去看那四块大洋,脑子突然就灵光了!这可不就是季春拖欠她的工资么?!就是四块大洋!她当初去季家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季春给她开的工资高,一月是四块大洋,要知道四块大洋折合成现金得有一千六百块。算是顶高工资了。季家其他的老妈子一个月只有十几块钱,那也都顶天了。可章碧华能拿四块大洋。试问,哪个老妈子能挣这么多?

可章碧华一个月干下来,工资没结,还要被季春骚扰。她才知道,季春是看上了她的模样,那个色狼!只是她没想到,大小姐竟然替她给要回来了。心里头暖乎乎的。

她又一想,其实她说的每一件事情,大小姐都放在心上,就像今天问她睫毛膏的事。她都记得。

不知什么时候,章碧华竟然红了眼圈子。

她赶紧擦了擦,拉上被子,把头蒙进去,听着自己的心跳声渐渐入睡了。

早晨章碧华是在鸟语花香的氛围中起来的,她昨晚梦了许多光怪陆离的东西,一睁眼就忘了个干干净净。

给大小姐做好早餐,章碧华伺候着大小姐吃了,去前头请安,请完安章碧华又得大小姐吩咐去了大兴百货当监工,她坐在黄包车上,扇着扇子,惬意极了。

外头鸟儿的声音叽叽喳喳,花园里的花儿五彩斑斓,瞧着就有好心情。

孔宗耀在沙发上坐着,喝了口咖啡,手里捏着报纸看。

孔镜翎接着电话,说了好一阵子,高脚杯中的红酒是一口没喝。没来得及喝。

孔镜知丢魂无魄的从楼上下来,身上还穿着睡衣,连连打了个好几个哈欠。她拿起桌上的糕点就往嘴里塞,她吃东西很没食欲,胃口也小,喝了口粥,吃了几口菜就饱了。

周妈就心疼的说:“三小姐,您吃这么点怎么成呢。要多吃点的。”

孔镜知喝了口水,声线温温和和的,“谢谢您周妈,我吃这些就饱了。”

“多吃点嘛!”

周妈才是操碎心的老妈子。

她操的是整个孔家的心,章碧华就只负责替孔镜翎操心。

孔镜知其实挺温柔的,她冲周妈笑起来,“下次我多吃点。”

周妈也只是叹了口气。

擦完嘴,孔镜知就离开了椅子,准备上楼,被孔宗耀给喊住了,“下午不是去写生?又上楼去做什么?打了几天几夜的麻将,还没过瘾?”

孔镜知是学美术的,刚好接了孔宗耀的班,她本人也挺爱画画,擅长的是各种临摹、人像,还有油画与雕塑,孔公馆就是孔镜知设计的。但她最爱的还是敦煌莫高窟的壁画。庄严神圣的丝绸之路、美丽的九色鹿、缥缈神秘的飞天仙子,飞舞的彩带缠绕着,踏着朵朵祥云,飞入九天。

她想去敦煌。

可奈何现在时局动荡,孔宗耀完全不同意,孔镜知自然不敢忤逆。她知道父亲是为了她的安全。

孔镜知乖乖点头,应道:“好的爸爸。我下午会去的。”

孔宗耀低低“嗯”了声,继续看报纸了。

“去他妈的二百五!”

孔镜心骂着进来,手里夹着的眼快燃尽了,她身后还跟着个秘书,皱紧眉头同孔镜心说着什么,孔镜心就是一个劲的骂人,那张脸都骂红了。

“让那丫滚蛋!”

这头孔镜翎骂了句,把电话狠狠的撩了。

那头孔镜心还在泄怒,“真把自己当根葱了,谁拿他炝锅啊!下回我见着了,抽死他大爷的!”

上了楼梯,骂声才渐渐远去,直至听不着。

孔宗耀没受什么影响,他已经习惯了。

孔镜知更是人淡如菊,漠不关心,去楼上装好了写生用的东西,戴上一顶大遮阳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太阳镜,带了个丫头坐上马车去了。

车轱辘滚起黄土,孔镜知吹了吹,她摘了墨镜,看着河边的芦苇,正翠绿着,随风飘舞。她拿出画板,画着她眼里飞驰而过的短暂芦苇。

打麻将她是痴的,画画也是痴的。

马车停下来,杏子搀扶着孔镜知下来,入眼的景色宜人,有红有绿,有湖泊有山林,有栖息在树上的小松鼠,还有隐隐约约出现的狐狸。

孔镜知动了笔。

在白昼变为黑夜前。

它扑咬、猎杀、撕扯,直至血肉模糊。直到它的胜者姿态出现。

它浑身竖立的毛发红的像火,像一团燃烧炙热的滚烫火球。

在响尾蛇和毒素靠近前。

它发着光亮的眼,紧紧盯着前方的猎物,伺机而动,不留余地。

它舔了舔带血的爪子,亮丽的毛发生长在无边森林,明媚的色彩隐匿在茂密树下。

夕阳交汇,树与狐的影子像是在低声密语。是栖息在树叶上的麻雀,是树梢上的松鼠。它们在说什么呢?

“你画的太好了,我都不晓得要怎么夸你嘞!”

温夫人水平有限,除了惊叹就是惊叹。她本来是要找孔镜知打麻将的,但被周妈告知出来写生了,于是她就跟着来了,反正她也没事干。

温夫人不过三十岁,是个笨蛋美人,她抚摸着孔镜知的这幅画,都不敢把手套拿掉,生怕弄脏了。

孔镜知含笑望着温夫人。

是的,就是上次打麻将昏倒的那位“温夫人。”

她实在欣赏不了这么高雅的艺术,将那幅画还给了孔镜知,挽着孔镜知的胳膊说:“哎呀我看不懂,不如我们几个打麻将吧?我带来麻将来的!”

伺候孔镜知的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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